鄒幸彤等人被判刑 台灣民團聲援
(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11日電)香港支聯會顛覆案宣判,前正、副主席李卓人、何俊仁和鄒幸彤被判刑。司改會、在台港人團體等民團聲援鄒幸彤等3人,訴求釋放鄒幸彤等人、廢除香港國安法。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(司改會)、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、香港邊城青年、華人民主書院、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團今天下午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「悼念六四不是罪,支聯會案鄒幸彤罪陷囹圄千日-台灣聲援香港記者會」。
司改會國際小組召集人張靜如於會上說,鄒幸彤等3人被判刑,不僅牽涉其個人的人身自由,更牽動香港法治健全、法院專業獨立性與公民空間的存續,該案帶來的寒蟬效應值得關注,訴求釋放鄒幸彤等3人、廢除香港國安法。
司改會國際小組副召集人陳彥亘表示,鄒幸彤等3人被判刑確立兩件事,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「一黨專政」憲法;任何言論或活動讓參與者對於中共產生敵意即為破壞中共政權、破壞憲法、被視作顛覆國家政權罪,這項判決將為香港的言論自由和民主倡議空間帶來考驗。
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指出,鄒幸彤等3人的基本權利應受到保障。他喊話,台灣對於香港情勢的持續關注、關心很重要,尤其台灣正在面臨跨境鎮壓等問題;也希望台灣不要停留在情緒上的同情層面,建議台灣政府完善政治庇護制度。
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呼籲,台灣必須持續關注香港情勢,因為關注鄒幸彤等3人即為關心自己、關心世人;希望3人可以早日獲釋,也期望3人獲得人道待遇。
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秘書長龔欽龍指出,對於鄒幸彤等3人的審判結果表達強烈抗議,將持續關注香港人權狀況。
支聯會全稱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。
據港媒星島日報11日報導,支聯會顛覆案4被告包括已解散的支聯會、李卓人、何俊仁、鄒幸彤,其被控涉及香港國安法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。香港法院今天判處鄒幸彤監禁7年3個月、李卓人監禁7年,先前認罪的何俊仁被判監禁5年2個月;支聯會被判罰港幣150萬元(約新台幣600萬元)。
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,該案說明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均會被依法懲治。被告的有關罪行超越合法行使表達意見自由範圍,法律從不容許假借人權、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梁換柱傷害國家及同胞。判刑顯示法庭確定被告罪行非常嚴重,必須嚴懲以顯法治。(編輯:朱建陵)11509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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