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當詐團車手司機被逮 稱工程空窗期兼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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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當詐團車手司機被逮,稱工程空窗期兼差。圖為苗栗地院。(資料照)
楊姓女子2023年間加入詐騙集團,擔任車手司機,載送同夥前往提款,還負責決定提領地點、在旁查看提款情形,楊女後來被警方逮獲,向法院供稱,當時正值工程工作空窗期,經朋友介紹兼差,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,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,判處楊女有期徒刑2年2個月。
判決書指出,楊女所屬詐團成員於2023年9月間向被害人佯稱可協助投資獲利,誘使被害人匯款至指定帳戶,楊女接獲指示後開車載送車手前往提款,車手提領後贓款,再將款項交給其他集團成員,以此掩飾、隱匿犯罪所得去向。
一名被害人於2023年12月13日上午,分兩筆各匯款10萬元至指定帳戶,該詐團車手隨後在苗栗縣某處多次提款,合計15萬元,再將款項交給集團其他成員。
楊女在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,但未賠償被害人。她向法院供稱,當時正值工程工作空窗期,經朋友介紹兼差,原本對方承諾支付車資,後來改稱月結,最後並未拿到報酬。
法官審酌,楊女負責載送車手、決定提款地點,參與詐欺分工,造成被害人15萬元損失;考量她坦承犯行、無前科,以及家庭經濟與扶養親屬等情狀,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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